学院简介 校园风景

  2002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建校 50 周年之际,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进行院系调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我国著名行政法专家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为现任院长。在中国政法大学 12 个院系中,法学院是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师资力量最雄厚的学院。多年来,法学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  “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 为校训,以 “ 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 ” 、建设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为理想,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尤其是公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 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和高等法学人才的培养中心,法学院汇集了一大批学术名家,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迄今为止,法学院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 1 万余名,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多年以来,学校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 1954 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心血。仅从 1978 年复办至今,法学院就有千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学校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1983 年,在中央“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的指示下,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大学题写了校名。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拥有2个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及18个博士点、45个硕士点、17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有权自主设置本科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和文体特长生。目前,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国际儒学院、体育部、科学技术教学部等18个校属院部,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69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余人,教授、副教授510余人,博士生导师126人,硕士生导师420余人。法学教师所从事的教学、研究领域涵盖了法学的所有二级学科。

  学校现有学院路和昌平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畔,昌平校区座落在昌平区军都山下。其中,昌平校区于1985年被列为国家“七五”重点建设工程。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是博士生导师石亚军教授,校长是博士生导师徐显明教授。

  五十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在中央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理想,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和法学对外交流的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五十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以政法专业人才为主的各类优秀毕业生20万余人,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自建校以来,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都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第一个民商法专业、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诉讼法专业、第一个比较法专业等都溯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史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五十多年来,学校的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法大人的心血。仅从1978年复办至今,学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目前,学校有诉讼法学研究院和法律史学研究院2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法治政府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及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和比较法研究所等校级科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与世界交流的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学校与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750余人。

  五十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为巩固共和国的政权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政治进步和法治昌明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共和国建设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的社会进程中,中国政法大学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几十年来,学校的创立和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创建时,中央就明确指示要“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全国政法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1995年和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高度评价,称“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2002年,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委员长分别为学校建校50周年题词祝贺。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出席了50周年庆典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同志、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等领导莅临我校视察工作,对我校给予了充分肯定。李铁映同志赞扬“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人大最得力的助手”。

  进入21世纪,在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根据“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主动调整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定位和办学目标,提出“以教学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的办学理念,规划用2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现代化这三大历史任务,在建设法科强校的道路上振兴中国政法大学,把学校建设成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成中国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及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和国际法律文化交流中心。




教务公告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须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具体如下:

一、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已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 .申请人已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或出版过一至两篇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3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课程班学员。

  具有大专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能申请法学硕士学位,但可以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完成学业后获得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二、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每年 3 月(法定休息日除外),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时应交:

1.申请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 B5 纸复印),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大学本科毕业院校、时间,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能力,
 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3.申请人在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或出版的一篇学术论文( 2000 字以上)、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费 200 元。

  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


三、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办公室组织的本专业研究生课程题库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1 .题库考试

  法学各专业的题库考试均为六门,包括两门公共课(马列著作选读、专业外语)和 4 门法学专业课。考试时间是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考试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每科考试费 300 元,参考成绩采取百分制, 70 分(含 70 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得的学分自申请人通过资格认定时起四年之内有效。四年之内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允许参加重考,重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或重考成绩不合格的,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2 .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申请人凭学位办公室核发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每年的 3 月份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或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 100 元及二寸免冠照片 2 张。考试时间为每年 5 月底。

  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语种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考试范围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考试合格者,发给《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

  申请人在上述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1 .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请论文答辩,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课程班及学位课考试的全部有效成绩单
② 外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答辩费 6000 元。

2 .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创见。字数一般以 3 万字左右为宜。论文答辩时5名导师参加,需有4人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程序图解

申请审查阶段

申请条件

①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
②发表或出版一篇学术论文、专著等;
③参加本院法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申请时间

每年 3 月

申请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申请材料

①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论文、专著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⑤审查费 200 元。

审查结果

  审查合格,发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

学习考试阶段

法学专业题库考试

外语水平、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注册时间

5 月份、 11 月份

报名时间

3 月份

注册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办公室

报名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注册手续

①《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
②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手续

①《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
②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③报名费每科 100 元

考试时间

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

考试时间

每年五月下旬

考试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考试地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

考试费用

每科 300 元

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考试范围

《题库考试试题范围》

考试范围

①《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高教出版社)
②《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高教出版社)

论文答辩阶段

申请时间

每年 4--5 月和 11 月

申请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提交材料

①课程班及学位课考试的全部有效成绩单
②《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证书》
③《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④硕士学位论文和摘要
⑤答辩费 6000 元

论文要求

①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有一定创见
②字数一般以 3 万字左右为宜

论文答辩

① 5 名导师参加,须有 4 人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②论文答辩通过后,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 请 流 程

师资力量

  马怀德,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专业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博士生、硕士生开设多门专业课程。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赴美国耶鲁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代表作有《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行政法制度构建与判例研究》。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发表论文百余篇。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科研课题。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刘金国 教授, 1940年10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祖籍河北省冀州市。 1965 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尔后留校任教。1971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分配到蚌埠医学院,先后任团委书记、党办主任,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回校任教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有博士后导师资格。

  1991 年 ——2002 年刘金国教授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 1997 年 ——2002 年任教育部全国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法理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职仲裁员、律师等职。

  刘金国教授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分别承担专科、本科、双学士、硕士生、博士生授课任务,讲授的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立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导读、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法学概论等。在教学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教书又育人,曾被评为 “ 深受同学欢迎的老师 ” , 1988 年 9 月司法部授予 “ 部级优秀教师 ” ,其事迹见 1988 年 9 月 3 日《法制日报》 “ 良师益友 ” 一文。 2003 年 4 月 17 日法制日报 “ 法律人物 ” 登载《关怀时代情系法学》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金国专访,以教书育人、理论创见、法律情怀比较全面的介绍了刘金国教授教学生涯。不少学生、学员反映 “ 聆听刘教授讲课确实是一种享受 ” 。

  刘金国教授治学执教感言: “ 教书育人,人格魅力,克尽时代责任,实现时代价值。 ” 坚持治学执教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时代要求,对社会负责。既不漠然无视先人洋人的学问,也要顺应时代之要求,以史为鉴,史论结合,应时代之所需,实现时代之价值。人生世上,总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超然物我,从实然出发,实事求是,努力奋进,诚信待人。四十余年的教学生涯,深深感悟到:教诲弟子,既要学会作学问,又要学会做人。

  刘金国教授曾去过香港、日本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并在日本中央大学作过演讲。

  张 生 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侧重于中国法制近代化以及民法史的研究。 2002 年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 2002 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科研资助奖。专著《民国初期民法的近代化 —— 以固有法与继受法的整合为中心》;主编论文集《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并在《政法论坛》、《民主与法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人文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做到教学互动。   
  

  焦洪昌 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研究生导师,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宪法学会理事。 讲授宪法学、港澳台法制概论、外国宪法等。 主编过《宪法学》、《港澳台法制概论》、《宪法教学案例》、《公民权利义务指要》、《开放的宪政》等著作和教材,撰写并在国家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0 余篇,主持并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 4 项,其中已完成 3 项。担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职务,组织过多次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论坛,参与过一些国家立法工作。

 

  何 兵 副教授,宪法与行政诉讼法博士,曾在山东烟台大学从事本科生民事诉讼法教学,在北京大学兼职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民事诉讼法教学,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课程的教学, 1998 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 2002 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科研:《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律韵法品》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另在《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等论文十余篇。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等报刊发表学术随笔 30 余篇。教学方式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辅之以教师与学生间的案例研讨。在多媒体教室,可进行多媒体教学。

  符启林 1954 年 7 月出生,海南省临高县人,汉族, 197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所从事专业为经济法,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房地产法,主要工作为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1972 年前读小学、中学; 1978—1982 年,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系读书,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4—1986 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经济法; 1987—1989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读书,获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专业; 1994—1998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读书,获法学博士学位,经济法专业,为新中国第一届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72 年在国营红华农场当知青,任生产队长; 1973—1978 年,在陕西 8217 部队、新疆 36319 部队服兵役,在团政治处工作,主要从事新闻报道业务,其中 73—74 年度在西安日报社(现为西安晚报社)学习新闻采访业务; 1982—1984 年,在中共临高县委宣传部工作; 1984—1994 年,在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法学院任教,讲师; 1994 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经济法系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法律出版社特约编审;北京、广州、海南、厦门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7 年在香港李宇祥律师事务所实习,主要学习律师业务; 1998—1999 年度,在加拿大约克大学 Osgoode Hall Law School 做访问学者,研修证券法; 2001—2002 年度,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习,研修房地产法; 2002—2003 年度,在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做访问学者。

  张树义 教授,博士生导师, 讲授的课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比较行政法、 行政程序法等。主要学术成果有:专著《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 ---- 中国行政法学综述与评价》、《冲突与选择: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行政合同》、《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中国行政诉讼实施现状调查报告》、《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变革与重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司法部司法考试指定用书》,论文《从身份到契约 ----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分析》;《法律多元与一元》,《行政主体研究》;《寻找新的起点:关于中国行政法起源的考察》;《司法与行政:一个历史视野的观察与分析》《社会主体结构变迁的法律分析》等 30 余篇。

院系介绍

  2002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建校 50 周年之际,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进行院系调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我国著名行政法专家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为现任院长。在中国政法大学 12 个院系中,法学院是规模最大、学生人数最多、师资力量最雄厚的学院。多年来,法学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  “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 为校训,以 “ 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 ” 、建设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为理想,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尤其是公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 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和高等法学人才的培养中心,法学院汇集了一大批学术名家,培养出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迄今为止,法学院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 1 万余名,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多年以来,学校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 1954 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心血。仅从 1978 年复办至今,法学院就有千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专业设置

(供在线报名列表参考,信息必须准确提供,否则报名信息将有误)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刑法学 ·经济法学 ·诉讼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学

招 生 简 章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

招 生 简 章

  为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决定继续举办在职法学研究生课程班。

一、专 业:

● 法学理论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民商法学 ● 刑法学● 经济法学
● 诉讼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国际法学

二、课 程:

主干课 : 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选修课 : 行政许可法、刑事侦察学、犯罪法、证据法学、监狱法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军事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律师法学、国家赔偿法、港澳基本法及司法制度。

专题研究: 中国司法问题研究、刑事证明理论、 WTO与中国金融法律。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由单位同意推荐。(大专学历需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3、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交报名费100元,书杂费800元/两年,外地学员可通过汇款方式交费。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书杂费用后,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批准、备案,符合条件者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在入学后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2、学费: 1.2万元/2年 ;网络远程班1万/2年。

3、报到注册后须填写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并备1寸、2寸免冠蓝底彩照各5张。

五、学习时间与教学方法:

1、学制两年。北京地区学员隔周六、日上课,外地学员每年集中授课两次,每次15天左右。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授课、指导。

3、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六、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在职研究生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红印与校长名章);符合条件者,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办 [1998]54号文件规定向本校学位办公室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新闻快讯

1 、我校与德国汉堡大学签署校际合作协议

  8月26日,校长徐显明教授在昌平校区贵宾室亲切会见了来访的德国汉堡大学代表团。宾主双方在友好交谈之后,徐显明校长与汉堡大学校长共同签署了校际交流合作协议书。

  当日,在副校长朱勇的陪同下,汉堡大学代表团一行还愉快的参观了我校昌平校区。

2 、台湾亚太智慧财产权发展基金会访问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8月28日,台湾亚太智慧财产权发展基金会高级顾问、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王美华女士、基金会执行长赖士焕先生等一行四人访问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及中心主要研究人员会见了客人并就两岸知识产权问题展开交流。

  会见中,张楚介绍了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服务产业方面的积极成果,以及中心知识产权公益服务项目开展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并就台湾客人感兴趣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专利检索、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等问题回答了有关提问。王美华对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在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中起到的积极作用表示肯定,她介绍了台湾地区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并对近期发展规划进行说明。

  会见结束时,双方就亚太基金会面向我校台湾地区研究生提供专项奖学金达成了初步意向。双方表示将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推进两岸知识产权的合作与发展。

  8月28日,台湾亚太智慧财产权发展基金会高级顾问、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王美华女士、基金会执行长赖士焕先生等一行四人访问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及中心主要研究人员会见了客人并就两岸知识产权问题展开交流。

3、新西兰大法官及国防部部长秘书会见我校访问维多利亚大学师生一行

  8月22日,新西兰大法官John Mcgrath接见了我校访问维多利亚大学师生。在新西兰高等法院,John Mcgrath大法官向师生们介绍了新西兰的法律体系以及立法和司法方面的有关情况,并且和学生们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与了详细的解答。之后,师生们还赴惠灵顿两个法院的审判现场,旁听了包括法庭辩论在内的审判过程。

    8月23日,我校师生一行参观了新西兰国防部。新西兰国防部部长秘书John McKinnon接见了我校师生,并向我校师生介绍了新西兰的国防政策、军费开支、军队数量和未来的发展计划,随后,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关于新西兰国防以及南太平洋安全等问题,John McKinnon一一予以了解答。

4、 我校 0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比例扩大为30%
——实行推荐免试研究生改革 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落实教育部关于促进免试研究生工作健康发展、促进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我校针对 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了改革,免试研究生的比例将占到总招生规模的30%,并且相应的放宽了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据我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介绍,2007年我校研究生共有1168名,其中免试推荐研究生大约只占到总人数的10%,因此,很大一部分优秀的同学没能获得免试研究生的资格。加大推荐免试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潮流和趋势。这样做可以招收到真正优质的生源。面对即将展开的2008年免试研究生报名工作,我校今年在不扩大总招生人数的前提下将这一比例扩大到30%。据悉,扩大的名额绝大多数是针对外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人数不会有太大变化。这一举措主要是希望能够直接招收到知名大学的优秀生源。与此同时,我校在招生培养、学位搭配、师资等整个研究生教育链条的各方面都会进行相应的改革,从而保证能为在读研究生提供一流的教学资源和学习环境,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另外,今年我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也适当做出了调整。申请人所在学校为“985工程”、申请人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居前20%,或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申请人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居前15%,并且具有申请人申请专业所在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同学均可报名。李曙光介绍说,在今年推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改革后,最近有很多优秀学子对来我校就读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但对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在学校具有申请专业所在以及学科下二级学科博士点”这一点不是很了解。南京大学一位本科专业为法学的同学说,南京大学只有国际法的博士点,而他本人对行政法比较感兴趣。李曙光解释说,这是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要所在院校有法学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不论是否为申请人所申请就读的专业,都可以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刊物上特别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同样是扩大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加分条件。

  李曙光介绍说,除了法学专业,其他专业也都相应的增加了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另外,今年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还增加了可跨专业申请法律硕士专业、证据法学专业和法医学方向。非法学专业的同学可申请法律硕士专业,而本科专业为侦查学和医学的同学可跨专业申请我校证据法学和法医学专业,从而为同学们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和研究空间。